众所周知,合理税收优惠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的降低税收支出,实现利益最大化。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自由性和固定性。作为中国公民,依法纳税是一项义务。虽然税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以合理、合法和合规的方式减少纳税。接下来,快创通将为您解释两个合理税收优惠案例。
合理
税收优惠案例
某作家近期准备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活。预计全部稿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费用等支出5万元。体验生活费可以由美女作家自己负担,也可由出版社支付,但稿费要减少5万。那么哪种方式实际税后收入更高呢?
方案一:作家自己负担费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200000×(1-20%)×20%×(1-30%)=22400元
实际税后收入为:200000-22400-50000=127600元
方案二:出版社支付体验生活费用
实际支付给该作家的稿酬为20万-5万=15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150000×(1-20%)×20%×(1-30%)=16800元
实际税后收入为:150000-16800=133200元
个人独资企业合理税收优惠案例
某总监月收入5万,年收入60万,高昂的个税摆在眼前该怎样合理税收优惠呢?
通过在某园区注册个独企业,将原本的全额劳动合同关系,转变为基础劳动合同+服务合同。改变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把5万的收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每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5000元支付给李总监;另一部分45000元按照服务费形式支付给某总监设立的
个人独资企业,个独企业为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3%)、个税(个税可核定征收0.89%-2.1%),综合税率3.97%-5.18%。个独企业对个人和公司税收优惠都非常有利。
以年收入500万业务量为例:
增值税:500/(1+3%)*3%=14.5631万
附加税:14.5631*5%/2=3640.78元(含城建、教育、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00=105131.068元
综合税率:(145631元+360.78元+105131.068元)/500万=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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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改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合理合规的做好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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