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成功后防范**风险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要防范哪些**风险呢?下面是快创通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你有什么不了解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的客服老师,我们有最专业的老师为您解惑。
一、轻率对外提供担保
日常经营中,可能会遇到朋友或熟人贷款需要担保人,在“这只是规定要求,走一下程序”、“一定会按时还钱,肯定不会让朋友吃亏”等的说辞下,出于友情、关系等在相关担保文件上签字盖章。
然而一旦逾期还款,根据**和现实,担保人都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一定要慎重对待对外提供担保的事情,包括股东或老板对公司提供担保——股东本来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轻率地对公司提供担保,可能使股东或老板对公司压上全部身家,进而丧失“有限责任”这个对股东或老板的保护墙。
二、片面追求高注册资本
由于当前注册资本采取了认缴制,可以“实际不出资”,因此,为了表示公司有实力、好看等,有些公司和老板可能会采取超出需要和能力提高“注册资本”。
但是按照**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属于公司财产,股东没有缴纳的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负债,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是必须将欠缴的出资缴纳到位以清偿公司的债务。即便公司采取减资,也必须在减资前要确保公司债务得到充分的清偿。
三、
工商变更登记不及时
实务中,很多企业对实缴注册资本、股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进行及时的变更登记,这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因为根据**,只有进行工商登记了,这些变更才能对股东之外的人生效。
以实缴注册资本为例,一些股东实际、且本意是“出资”,将自己的资金交给公司占有使用,但未进行实缴出资登记,那么一旦公司资不抵债或进行清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这部分“出资”在**是不被承认的,股东还要再次出资以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
再如如股东因为股权转让而导致持有股份的减少,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这种情形下,**会要求该股东按照原来的股权比例而不是减少后的股权比例承担股东责任;至于该股东多承担的责任,则由该股东向受让股东另行主张。
因此,当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尤其是注册资本、股东、股权、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等,务必要及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未有如此,才能对第三人生效,保障公司和当事人的权利。
四、公章管控松散
公章(包括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代表公司对权利义务的行使和认可,一旦盖章,就被视为是公司行为,公司要为此承担责任。因此,对于重要印章,一定要遵循保管人与使用人分离、盖章前要审核确认或批准、盖章登记留底等基本规定。
快创通是上海深广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工商注册品牌。为创业及中小企业提供:工商、税务、财务、人事、知识产权、全网营销、企业**等相关领域的品牌专业服务机构。在17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为上万家初创企业及中小企业提供了综合服务,是全面的注册公司、商标注册、财务代理、
财政扶持、财政扶持、人事代理的一站式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