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不支持 经济补偿金 的情形包括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期限 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 非全日制用工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 解除合同 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克扣 拖欠工资 ,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 工资 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 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我国的法律 法规 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一些情况下,在员工离职时,单位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但是也是有一些情况不需要给予补偿。
我们资深专家团队服务了上万家客户,为客户提供财政扶持方案并财政扶持高达40%,全方位服务
从事工商已经五年多的时间,讨论最多是工商知识,每一次都是充满热情带着笑容去接待客户
专注于工商服务多年,擅长领域: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会计代理、许可证办理等
用更多时间让客户满意,专业资深顾问,擅长领域:公司注册、变更、注销、会计代理、许可证办理等
从事工商已经十多年的时间,讨论最多是工商知识,每一次都是充满热情带着笑容去接待客户,如朋友般的相处
全国服务热线
400-004-1010
(周一到周日 8:00-23:00)
7×24小时投诉电话
4001081885


